高速公路广告牌为什么拆除
1、高速上都有哪些公司在做广告
高速公路上是不允许做广告牌的,家相关公路法规,收费公路的广告经营权应该属于具有路产权的单位,你所说的高速公路上立广告牌,需要经过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同意,按照家法规,高速公路沿路边向外30米为路产保护范围,但实际中,各个份的道路交通法规一般对此距离另有规定,比如有的份规定家级干道距离是50米,一般高速30米。 很多高速公路出现了30米以外的广告牌,这个在各个份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从法规上来说,这些广告牌属于广告,但根据家公路法规,又不在高速公路路产范围内,因此争议很多,这类广告位不用到高速公路审批,因为占用的是农民的土地,因此只需要跟农民谈好就可以了。希望能帮助到您
2、关于公路两边放置广告牌家有什么规定吗?
《中公路法》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未经级以上地方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级以上地方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区的范围,由级以上地方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务院的规定划定。
建筑控区范围经级以上地方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级以上地方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 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扩展资料
《中公路法》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参考资料:武夷山民政府-《中华民共和公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