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局拆除户外破损广告牌

法律分析:城管有权拆除。 未经同意设置户外广告、霓虹灯,或者广告规定期限届满未拆除,影响市容的,责令其限期拆除。

城管有权强制拆除广告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规定,城市管理执法范围: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6月13日,同安区城管局组织新民中队、机动一中队联合对新美街道后宅社区内违规设置和破损的广告招牌以及乱搭乱盖的铁皮棚等依法予以拆除。 拆除过程中,城管执法队员与后宅社区工作人员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因此,该广告牌就已经不属于户外广告牌。 城管部门私自撕毁商家广告牌的行为,已经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越权行为是不允许的。 我国自从建国以来就设立了各种各样的部门,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某些部门存在越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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