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广告牌设置范围
1. 设置原则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
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通行能力。
尊重景观风貌和生态环境。
2. 设置范围
一般段:仅允许设置高速公路里程碑、安全警示标志、服务区信息、公益宣传等非商业广告。
特定区域: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在高速公路指定的特定区域设置商业广告牌,如服务区、休息站、立交桥区域等。
3. 禁设区域
高速公路匝道、桥梁、隧道、交叉口等区域。
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化遗产保护区等重要区域重叠的区域。
影响交通安全、视线或景观的区域。
市区、城镇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段。
4. 设置要求
A. 设置条件
需取得合法审批手续。
满足安全、耐久、美观的要求。
不得妨碍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的识别。
符合高速公路景观风貌和环境保护要求。
B. 广告牌尺寸
单面广告牌:长宽比不超过 3:1,面积不超过 90 平方米。
双面广告牌:长宽比不超过 2:1,面积不超过 60 平方米。
C. 间距
顺向间距:同一方向相邻两块广告牌之间的间距不小于 150 米。
逆向间距:逆向相邻两块广告牌之间的间距不小于 200 米。
交叉间距:立交桥处相邻两块广告牌之间的间距不小于 100 米。
5. 监管
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广告牌的审批、监管和处罚。
对违规设置、未经审批、破损或影响安全的广告牌,将采取整改、拆除或处罚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