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旁立广告牌规定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设置在高速公路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的立式广告牌。
三、设置条件
1. 位置:不得设置在高速公路路肩或护栏外侧。
2. 尺寸:长宽不得超过12m×24m。
3. 高度: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m,离桥梁净空不得低于5m。
4. 位置及间隔:
距高速公路路基边缘不小于50m。
距相邻广告牌间隔不小于250m。
距高速公路出入口不小于500m。
5. 结构:结构坚固,符合国家标准。
6. 材质:耐候性好,不易褪色、变形。
四、禁止内容
1. 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 危害公共安全的内容。
3. 宣扬封建迷信、色情、赌博的内容。
4. 影响高速公路安全驾驶的内容。
5. 使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或标志的内容。
6. 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
五、审批程序
1. 由广告主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2. 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和论证。
3. 经批准后,发放《高速公路旁立广告牌设置许可证》。
六、管理规定
1. 广告主负责广告牌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2. 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对广告牌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管。
3. 违反本规定的,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七、罚则
1. 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广告牌的,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2. 违反设置条件设置广告牌的,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3. 发布违禁广告内容的,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