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广告太吵如何举报

本文目录一览⓵如何投诉电梯广告

法律分析:一般小区里面电梯上的广告都是由物业公司来进行承接的,也就是说如果有哪一个公司想要在我们小区里面广告,必须要得到物业的许可。 假如说你觉得这些广告不是特别的好,那可以直接到你们物业公司去投诉一下。

正常情况下向电梯这些公共场所其实都是归小区的业主所有,所以说只要业主齐心不让投放广告,那小区里面的物业也是没有办法的。 另外就是这些广告所产生的收益其实也是归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⓶很多小区的电梯里都会有广告招商牌,这些广告费到底应该谁得?

现代社会,广告无处不在,除了电、报刊杂志上的广告,我们周围的生活空间里还环绕着各式各样的广告。 比如地铁、公交车站、步行街的墙面上等,都会看到各类广告,大家也都司空见怪,而且只有看与不看的别,其他也跟我们没什么关系。

不过,妙资金融理财师想要说一种广告,可是跟大家的利益密切相关的,那就是住宅小区的电梯广告。 很多会说,电梯广告跟地铁、公交车站的广告不是一个道理吗,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吗?

如果有觉得跟自己没关系,那么妙资金融理财师要问一个问题,电梯广告费去哪呢?

根据我《物权法》规定,电梯是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利用电梯广告位挣到的广告费归属于业主。 而这笔钱却成了物业公司的一部分收入,物业公司需要给业主一个说法。

对于广告费的去向,某小区物业公司相关员表示,电梯广告的费用每年有几万元,物业公司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用于弥补物业费不足。 显然,这种说法是无法让信服的。

物业收广告入场费,业主不知情

据妙资金融理财师了解,此类事情并非个例,在山西太原学府街有个小区,一进大门,挡车杆上的房地产广告赫然入目。 大门边,社区灯箱上旅游公司的广告十分醒目。 不是这些,进出的门闸、社区饮水机、不到四平米的电梯间里都挂上了广告,包括了商店促销、健身以及理财信息等。 此外,滚屏灯箱、多媒体电广告也是小区“常住户”。

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员称,由于物业公司已经收取广告公司广告牌的入场费,广告经营的事物业就不再过问,至于入场费究是多少,该工作员表示不便透露。 而在相距不远的另外一个小区,物业工作员出示了一份小区电梯轿厢内独家代理广告的价目表。 这家物业公司的工作员介绍说,广告公司拿到这些广告代理后,可以自己用,也可以转租出去,他们不会进行干涉。

对于物业公司收取广告入场费一事,不少业主均表示一无所知。

小区广告收益应属全体业主共有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规定,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他们只是接受业主的委托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执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只提供管理小区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管理小区里的环境、安保、卫生等,其它相关权益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比如,小区的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任何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利用公摊区域做广告的行为均构成。

有律师称,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收益、公共场地的收益,都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收益,应该由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这其中包括小区的外墙广告收益、电梯广告收入等。 除非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将这部分权益划归物业公司。

业主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妙资金融理财师,要维权并不容易。 很多小区业主表示,现在小区里的住户大多相互不认识,而且住房买卖也会导致业主变更,因此很难组织业主大会,进而选出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

另外,业主想要更换物业公司也不容易。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半数业主同意。 由于业主之间缺乏组织性,业主在和物业公司的博弈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那是不是说业主对这部分权益就只能放弃了?对此,律师称,小区居民对公共场地的收益有知情受益权,物业公司应该及时公开收入清单,向业主列出明细。 一旦物业公司到业主自身合法权益,业主们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到法院。 说白了,维权需要较真,走法律途径来维权不仅可以拿到本该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推进法治进程也有示范效用。

⓷小区物业将业主公共区域(电梯)出租用于广告收益,如何至法院维权?首先,主体应该是业主委员会,其有权代表小区业主决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的重大事项。 物业公司在对贵小区进行管理期间与广告公司先后签订合同书,利用小区内共有部分的电梯间,进行广告营利活动,收取广告费用,犯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具体到如何,管辖法院,期间内权利积极行使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地产律师团队,如代理过房山理工睿府小区业主委员会件的秦兵团队,以弥补业主法律知识上的不足,为前期的业主组织和咨询提供服务,为的普及法律,设计维权方提供理论支。

⓸小区内电梯中和居民楼墙外物业贴上了广告,没有通知业主。 这违反了那部法律的哪条?可以怎样裁?电梯和外墙当然是业主共有财产。
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该条规定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据此,物业服务企业张贴经营性广告(属于企业经营行为)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同意,并且必须有工商行政部门的广告许可方可发布广告。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级以上地方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二款规定: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此,业主可要求当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罚物业公司,并要求物业公司把所得收益(包括利用业主共有财产做广告,应当向业主支付广告费而未支付所节的钱)用于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剩余部分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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