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对广告牌的规定

1、 法律分析: 1、尊循上下平齐、左右相接、厚度一致、亮化配套的原则; 2、平行式招牌突出墙面的距离不得超过0.5米,应与建筑物相协调,服从建筑物外形景观; 3、不得遮挡建筑物或居民生活采光,门头招牌、牌匾在设置时要低于楼上阳台(窗)下檐10厘米,下檐与卷闸门盒的底部平齐。

3、 法律分析:户外广告牌使用寿命是很长的,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处理得当,一般使用八年甚至是十年都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4、 不违法。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三条相关公开资料得知按照我国扰民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扰民的时间为晚上的10点到早上的6点,广告牌亮一整晚不违法但违反规定。 广告牌是拉动系统中,启动下一个生产工序,或搬运在制品到下游工序的一个信号工具。

2、 为了路灯照明和道路交通安全,悬挂在路灯杆上的广告长不得超过1.2米,宽不能超过50厘米,重在50公斤以内,离路面高度至少为5米,而且不能突出路面,要与道路平行。

5、 法律分析:户外广告牌不同功能对应属于需要不同部门的审批。 1、规划分局负责对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地点、规格、形式、色彩、数量、整体效果等方面进行审核。 2、公用管理中心负责对国立雕塑亮化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安全性、占用公共空间、利用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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