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广告牌安全鉴定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墙体广告牌的安全鉴定原则、鉴定内容、鉴定程序、鉴定报告编写和鉴定结论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已建成的墙体广告牌的安全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各方探讨是否能够应用这些修改单或修订版的最新版本。 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356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16412 机械设计用钢材
GB/T 18052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GB/T 50010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墙体广告牌:设置在建筑墙体或其他结构上的广告物,以桁架、立柱、悬臂等方式安装。
3.2 鉴定:运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科学方法,对墙体广告牌的质量、性能和安全状况进行评定。
3.3 鉴定结论:鉴定后对墙体广告牌安全状况的结论,包括安全、有条件安全、不安全三种情况。
4 安全鉴定原则
4.1 安全鉴定应坚持科学性、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和规范性的原则。
4.2 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安全鉴定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和检测仪器。
4.3 安全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工作经验。
5 鉴定内容
墙体广告牌安全鉴定应包括以下内容:
5.1 基本资料的核查;
5.2 现场勘查;
5.3 结构承载能力鉴定;
5.4 安全隐患的分析;
5.5 鉴定结论。
6 鉴定程序
6.1 鉴定委托
鉴定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出鉴定委托书,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6.2 鉴定合同
鉴定机构应当与鉴定委托人签订鉴定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3 鉴定实施
6.3.1 现场勘查
鉴定人员应当对墙体广告牌现场进行全面勘查,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基础、结构构件、连接件、维护情况等。
6.3.2 资料分析
鉴定人员应当分析墙体广告牌的设计资料、施工记录、维修保养资料等。
6.3.3 结构承载能力鉴定
鉴定人员应当根据现场勘查和资料分析结果,采用理论计算、实验模拟等方法对墙体广告牌的结构承载能力进行鉴定。
6.3.4 安全隐患分析
鉴定人员应当分析墙体广告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结构稳定性、抗风性能、耐腐蚀性能等。
6.4 鉴定报告
鉴定人员应当根据鉴定实施结果编写鉴定报告,内容包括:
6.4.1 鉴定依据;
6.4.2 鉴定方法;
6.4.3 鉴定结果;
6.4.4 鉴定结论;
6.4.5 建议和意见。
6.5 鉴定结论
6.5.1 安全
鉴定结果表明墙体广告牌的结构承载能力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不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6.5.2 有条件安全
鉴定结果表明墙体广告牌的结构承载能力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但存在某些安全隐患,需要采取措施加以消除。
6.5.3 不安全
鉴定结果表明墙体广告牌的结构承载能力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7 附则
7.1 墙体广告牌的维护和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广告牌的安全使用。
7.2 鉴定机构应当对鉴定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3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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