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业电梯广告收入如何分配

作者:桓叔渟 | 发布日期:2024-05-12 22:08:42


法律主观:小区在电梯打广告收取的广告费应当由电梯所在楼栋的业主们享有。 《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归业主。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这部分收入应当用于补充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等费用,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分配。 这样既能保护业主的权益,也能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