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除遮挡窗户广告牌匾的通知


通知发布


鉴于部分广告牌匾遮挡窗户,影响居民生活和安全,现发布以下通知:


拆除要求


要求所有涉及的广告牌匾所有者在七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遮挡窗户的广告牌匾。 逾期未拆除的,将由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并追究所有者的责任。


责任说明


任何因广告牌匾遮挡窗户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居民不便,由广告牌匾所有者承担全部责任。 有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监督管理


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检查拆除情况。 对于拒不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居民配合


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发现遮挡窗户的广告牌匾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共同维护宜居、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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