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没有经过二楼同意挂的广告牌

外墙不属于个人,严格来说属于全体业主,在外墙上做广告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二是要征得业主同意。 所以,一楼商铺在外墙私自做广告是错误的,楼上业主打官司能赢 您好,此种情况若未经过相关业主同意,广告经营者侵犯了你们相关业主的采光权,可以主张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该情况是不可以的。 根据搜狗律师查询得知,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在店铺的二楼做广告牌的,需要经过二楼同意,然后在去有关的部门审批一下就行了,一般一楼有一楼的广告位,只要不超出尺寸应该没有问题的 不能,建筑物外立面是建筑物所有业主所共有,挂广告牌是要整个业主同意的。 《物权法》规定: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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