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广告牌设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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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家门口的马路边或高速路边,做广告牌(高的三角型的那种),不知道怎么起步,已注册广告公司。

1、你必须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
(二)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权。
(三)广告发布地点、形式在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符合当地民政府和广告管理部门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四)户外广告媒体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广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应当符合家有关规定。
2、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三)广告合同一份(原件)。
(四)广告发布场地使用协议书一份(原件)。
(五)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六)须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一份。
3、登记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户外广告登记申请,应当在广告发布三十日前,向发布地工商所提出申请,待证明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规费。
(二)经审查批准的户外广告必须按登记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等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登记审批号要随广告同时发布。
(三)户外广告登记后,三个月内未予发布,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已经登记,需要延广告发布时间或者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设立户外广告牌的程序!!要有广告设置地的场租协议,广告位方位图,安全证明,和用电证明,结构作图纸,设置前的照片和设置后的效果图,城管的审批报表报城管部门去审批
还要和地主协商
根据不同尺寸价格不一样、一般在15-30左右
补充一点:
如果是户外立柱体广告牌,也就是你所说的高炮就复杂得多。
一般每个地方这些都是已经经过规划部门定点规划,不能随便
报建。

关于公路两边放置广告牌家有什么规定吗?

《中公路法》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未经级以上地方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级以上地方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区的范围,由级以上地方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务院的规定划定。  

建筑控区范围经级以上地方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级以上地方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 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扩展资料

《中公路法》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参考资料:武夷山民政府-《中华民共和公路法》

道路两旁的广告牌设立有何规定?

道路两旁的广告牌设立有如下规定:《中华民共和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高速公路广告设施属于地面构筑物,属于法律禁止修建。 这种观点的认为,有些地方性法规有建筑控区内经许可后可以设置广告牌的许可性规定,与上位法相冲突,是的。 《中华民共和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未经级以上地方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根据该规定,经级以上地方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 广告牌等设施为非公路标志,经过许可后可以设置。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发挥高速公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华民共和公路法》设定的建筑控区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度,主要是为了减少周围环境对公路车辆通行的影响。 如果允许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对建筑物和构筑物内从事生产或生活的的身健康、身安全以及公路上车辆的正常行驶均会产生不良影响。 而广告设施则和标志牌一样,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把广告设施等同于标志牌是符合立法本意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级以上地方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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