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在小区里面安装广告牌

1、 在工程建设领域之中,建筑物整体的外貌设计是广大业主共享的利益,也是需要大家共同承担和维护的职责。 对于诸如安装广告牌等各类可能影响建筑物外观的行为,必须得到全体业主的一致同意并且经过正式批准后才能进行实施。 尽管这类情况并不少见,但通常都能够通过双方以开放、公正且理性的态度进行协商来妥善解决。

4、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篇一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理》的有关内容,为切实维护大部分业主(住户)的利益,把社区建设成安全、文明、优雅的小区,特制定本规定:一、小区内所有业主(住户)均无权私自在过道、绿化带、外墙壁和其它场地设立广告牌。

2、 物业的行为合法。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 外墙不属于个人,严格来说属于全体业主,在外墙上做广告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二是要征得业主同意。 所以,一楼商铺在外墙私自做广告是错误的,楼上业主打官司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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