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层户外广告牌的规定

I、建筑高度超过多少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外墙上设置的装饰

1.高层民用建筑的户外广告牌和外部装饰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妨碍防烟、泄漏和火灾时的救援,不得改造、破坏防火结构。 建筑物的正面。

2.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外窗设置影响逃生、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3.建筑高度50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外墙上安装的装饰物、展示板。 仪表应采用不燃材料,且易于拆卸。

4.禁止在消防车通道和高架消防车作业场地及其他障碍物内设置构筑物、停车位和固定保温桩。

5.禁止在消防车通道上方和高架作业站设置架空管道和广告。 会干扰消防车操作的表面。 标志、装饰品和其他障碍物。

6.高层公共建筑内的餐饮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及时对炊具、抽油烟机进行检查。 。 清洁:排油烟管道每季度至少检查和清洁一次。

7.高层住宅建筑公共油蒸气排气管道应定期检查,并采取防火措施。 要采取。


II、救援窗的国家规范法律分析:
1.救援窗必须安装易碎玻璃,可以是普通玻璃,也可以是钢化玻璃,以便消防员用锤子将其击碎。 禁止使用夹层玻璃,并必须在窗户上明确标记。
2.救援窗户旨在让消防员能够进入建筑物。 窗户的最小净尺寸规定为最小宽度0.8米,最小高度1米,窗户下缘距地面不超过1.2米。
3.救援窗的位置应与消防车高架作业区域相对应,并至少设置两个可供消防车使用的救援窗。
法律依据:
根据《高层土木工程建筑防火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高层土木工程建筑的户外招牌、外部装饰必须使用易燃易燃材料。 不得妨碍规定的消防、疏散、灭火、救援行动,不得改动、损坏建筑外墙的防火结构。 禁止在高层建筑外窗设置影响疏散、消防救援行动的障碍物。 高度超过50米的高层土木工程建筑,外墙上安装的装饰物、招牌必须采用不燃材料,且易于拆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