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词: 

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违反哪一条

发布:乐叔筠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民共和广告法》、《中华民共和行政许可法》以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定本规定。《天津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禁止在下列区域或位置设置户外广告(不含牌匾):(一)家机关办公场所、事机关驻地;(二)文物保护单位、风貌建筑保护地区;(三)风景名胜点的建筑控地带;(四)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五)公共绿地、河道水面、湖泊;(六)涵洞、立交桥(不含行天桥、地下行通道);(七)透围墙、护栏、道路隔离带、临时棚亭;(八)异型楼顶、坡屋顶和居民住宅楼;(九)民政府

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依据为《城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处罚为由城民政府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法《天津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规定, 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或者设置的户外广告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技术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强拆除,并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问:设置户外广告会受到何种处罚?答:根据《深圳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城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的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由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没收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拆除。

以上就是关于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违反哪一条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大家都在看

查看更多综合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