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设置门牌:
1、尊重上下同、左右相连、粗细一致、采一致的原则。
2、平行招牌距墙面的突出距离不应超过0.5米,并应与建筑物相协调,遵循建筑物的形状和景观。
请勿遮挡3的照明。 门牌、铭牌不干扰建筑物及其居民的生活,也不干扰建筑物的日及其居民的生活。 安装时请确保安装位置低于屋檐10厘米。 二楼阳台(窗)屋檐下。 确保其与卷帘门盒的底部齐平。
(二)垂直于建筑物外墙的标志、霓虹灯、灯箱的顶部不得超过建筑物檐口的高度,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不一定是这样。 3米标志外缘与建筑物外墙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5米,其支撑必须隐蔽。
(三)悬挂标志下缘至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车行道5米、行道2.5米。 它们安装在行道上,影响行交通。
(四)隔离栅栏上安装的标志牌高度不得超过隔离栅栏顶部。
(五)道路两侧设置标志、标语牌。 必须位于行道外侧,标志、灯箱不得超出慢车道外侧,无慢车道的不得超出行道内侧。
(六)所有户外广告必须配备照明设备。
(七)标志牌、霓虹灯损坏或者不完整的,必须及时修复。
(八)户外广告设置并公示时,经批准后,必须按照批准的项目、、格式等设置设置和发布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置。 有指定的期限。
户外广告(霓虹灯除外)必须清楚标明所安装设备的名称。
4、各类户外广告、宣传品及夜间照明设备必须采用优质材料作,安装牢固,避免发生安全隐患。
广告、宣传品、夜间照明设备倒塌、坠落,造成他身伤或财产损失的,安装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城管理执法办法》
第一条规范城管理执法,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改善城管理秩序。 并保护居民。 企业等。 这些措施是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执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民政府所在地镇区的城管理执法活动和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管理执法,是指城管理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城管理域实施的行为。 。 行政处罚、行政强执行等行政执法职责。
第三条城管理执法应当坚以为本、依法治理、源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严格标准、公平文明。 您必须遵守法律。 执行。
第四条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的城管理和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