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权拆除未同意的电梯广告

3、 在小区内布置广告的,如上所述,物业公司必须征得业主及业主大会的同意,在未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得私自设置广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1、   作为深圳市北上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一员,关于电梯广告的收费标准,我们通常采用灵活多样的计费方式。 具体费用会根据广告形式(如平面海报或液晶电视)、广告时长(如5秒、10秒或15秒)、投放周期(长期或短期)以及电梯所在的地理位置和楼宇特性来综合评估。 一般而言,液晶电视广告费用会略高于平面海报,而长期投放相较于短期投放则更为经济。 在深圳市,我们的电梯广告收费标准通常位于市场合理区间内,旨在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广告投放方案。

2、 这是业主委员会在违规,业主委员会只是小区全体业主的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行使业主权利,但并不能代表全体业主决定任何事情。

4、 电梯和外墙当然是业主共有财产。 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该条规定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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