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权要求社区拆除电梯广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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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在电梯里做广告,业主是否有权拆除

法律分析:有。 现行的法规当中,电梯设备的所有权归业主共有。 物业不得擅自利用业主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最高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等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请求排除妨、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民法院应予支。

物业在电梯里做广告,业主是否有权拆除

如果是物业私自投放的话,是可以的。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公司的认可后,按照限定解决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增加专项维修资本,也能够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可见,既然小区内的电梯隶属物业共用设备,其能否用于其他经营活动,至少应当由代表业主行使权利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获到商量一致。 此外,根据物业管理的有关限定,业主依法享有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所以只要是利用小区业主公摊面积做广告,无论是在电梯内还是在其他共用部位,广告收益理所当然都应该由业主共享。
法律依据
《中华民共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小区电梯广告业主有没有权利拆除,物业不给业

小区公共部位的广告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估计已经跟别签订了电梯广告位经营的相关合同,强拆除势必两败俱伤关系闹僵。 有业委会的跟物业谈谈,可以收益三七分四六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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