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电梯广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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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电梯广告费是归业主所有还是物业公司所有

电梯广告费是归业主所有还是物业公司所有?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小区电梯广告费在扣除相关成本后,应归业主所有。
以下是关于电梯广告费及物业公司职责的详细:
一、关于电梯广告费
1.小区电梯广告是常见的广告形式,产生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这是因为电梯是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利用该区域进行广告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的共同利益。
2.物业公司可以负责代收电梯广告收入,但这些收入应用于小区内的公共建设或公共费用使用。 使用这些费用需征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注明为电梯广告收入,同时罗列相应的收支明细。
二、物业公司的职责
1.物业公司负责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这包括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安全普查、维修计划的定和实施等。
2.物业公司要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3.物业公司全体员工需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证上岗。 同时,要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和预,确保在需要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总之,根据法律规定,小区电梯广告费在扣除相关成本后应归业主所有。 物业公司应履行其职责,确保业主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有任何疑问或纠纷,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⑵电梯里广告的费用,物业能收这钱吗?

出门或者回家,你有木有,你的周围满满的都是各种广告,不管广告是啥样的,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总有广告出现在电梯间!而且,好像里面的广告总是在变化,每个月都有新的广告进入,那么电梯里广告的费用,物业能收这钱吗?
网友咨询:
有一天,王某坐电梯时电梯里装了块电子屏,循环播放着某课外机构“XX辅导”、某4S店还有XX超的广告。 王某犯起了嘀咕:这广告肯定给物业广告费了,电梯应该是业主共有设施,物业能收这钱吗?
北京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李森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小区内电梯、楼道、道路等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用范围,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应当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根据《北京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筹集金额百分之三十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共收益金额应当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剩余部分的使用由业主共同决定。
北京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李森律师解析:
小区的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收益的用途应该由业主大会讨论后决定,物业公司只能将资金用在业主大会允许的方面,而不得做它用。 物业公司在没有征得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广告收益资金是违规的。
业主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先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讼。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一定要取证,比如拍摄一些留作证据。
现在,你不妨看看您家的电梯间、园区内有没有贴广告,如果有,不妨多个心眼问问这钱哪去了,该咱业主的权利咱们还是要争取的!
2018年9月执业以来,参与为福州万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华润置地(厦门)有限公司、正荣(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开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或诉讼等服务。

⑶、物业公司在电梯内装广告,广告费归谁??

是属于小业全体业主所有,但也可以由物业代收,这些费用应该用于小区的公共建设,或者他用,但得经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需要说明的是广告收入要公示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对于公共收益应该通过向业主大会汇报、公告等方式向全体业主通报和公示。

扩展资料:

随着我城镇住房度的力度不断深化,房屋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有住房逐渐转变成个所有。 原来的公房管理者与住户之间管理与管理的关系,也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之间服务与服务关系。

在住房度和城建设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这一新兴行业应运而生。 全物业管理企业飞速增加。 它的产生和发展,对于改善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城管理水平,扩大就业起着积极的作用。 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度加以解决。

参考资料:物业管理条例_百度百科

⑷小区电梯广告费用归谁所有

小区电梯广告费用归体体业主所有。
小区电梯广告费的相关规定如下:
1、小区电梯广告费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仅利用小区部分电梯设立广告的,则广告费归电梯所在单元的居民所有;广告费在给居民之前需要先扣除合理成本,剩余的部分才归业主所有;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区电梯广告费用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替管理。 民法典在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更加明确了公共收益的归属,以下的收益都是由全体的业主共同拥有:
(1)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例如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4)利用公共配套,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自售水机运营费用;
(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
公共利益分配具体如下: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 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综上所述,小区内部的公共利益就是只利用共同的部分所产生的收益。 共同的部分可以是电梯内部贴广告所带来的收益,由全体的业主享有。
【法律依据】:
《中华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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